食品厂出租 https://www.zxcfw.com/fang/search-htm-catid-4-ppt_3-食品加工.html 江苏,南京。高女士买房时看到三间门面房上带有漂亮的玻璃阁楼,花2800多万买了下来,交房时她发现玻璃阁楼不见了,她要房企给一个说法,房企却说设计上本来就没有,对此高女士不接受,寻求帮助。 高女士是一位成功的女士,手里闲置的资金比较多,她在了解房子时看到有三间门面房的效果图非常漂亮,特别吸引她的就是其中当头的房子上有一个玻璃阁楼,看起来不但漂亮,而且非常气派。 以高女士的判断,这三间门面房所处的地段,以及人流量,她觉得这三间房子的价值很高,加上其中一间房子上面有一个漂亮的玻璃阁楼,就像标志性的建筑一样,她觉得只要买下这三间房子,后期的回报肯定很丰厚。 而当时接待她的张先生也看出高女士的考虑,他直夸高女士有眼光,他说这三间房子就是因为有了玻璃阁楼,所以他们的价值都很高,特别是玻璃阁楼所在的房子要46000元的每平方米,而没有阁楼的房子是38000元每平方米。 可见这一玻璃阁楼是这三间房子的点睛之笔。看到房子的效果图如此好,高女士毫不犹豫地大手一挥,签下了这三间房子的买房协议。 很快就到了办交房手续的时间,可当高女士来到房子跟前时,她傻眼了。出现在她眼前的三间门面房跟其他门面房一样,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那标志性的玻璃阁楼不见了。 没有了漂亮的玻璃阁楼,这三间门面房看起来平淡无奇,并且也没有气派的感觉,以后即使房子要体现它的价值,那么也不会有很高的利用价值。高女士看到眼前的一切,她觉得自己被坑了,于是她赶紧联系给她介绍房子的张先生。 可是面对高女士的联系,张先生却推脱自己工作忙,等有时间了再帮高女士问清楚这件事情。看到张先生在敷衍自己,高女士很是生气,于是她找到了房企的客服。 而客服则表示,给她介绍房子的张先生只是他们的一名普通员工,他只是负责大概地介绍房子。他对房企的所有房子的设计并不会全部都熟悉,而他向高女士所介绍的这三间房子,原本设计图上就是没有玻璃阁楼的,有玻璃阁楼的是另外一栋房子。 看到客服如此答复自己,高女士觉得既然没有了玻璃阁楼,虽然很有遗憾,但是路段也还不错,所以也没有再追究下去。 但是他们应当退还自己的差价,因为当时自己买房子时有玻璃阁楼那间房子比别的房子高出8000元每平方米。 可是对于高女士的要求,客服却拒绝了。她说三间房子当中前头的房子本身就是要卖贵一些的,所以他们认为他们的买房协议并没有问题。 看到自己的要求被拒绝之后,高女士越想心里越不平衡,于是就找来了调解员。 面对调解员的到来,客服表示这件事需要经过上面调查清楚,给出具体的处理方案才能答复高女士。 那么房子效果图上出现了漂亮的玻璃阁楼,实际上却没有,这种情况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房企是否应当退还差价? 在买房时,张先生给高女士介绍时,房子的效果图是有玻璃阁楼的,那么作为房子的宣传资料,可以视为合同约定的内容。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正因为房子效果图给高女士带来的很好的体验,所以高女士才会买下这三间店铺房,既然交房时没有了玻璃阁楼,那么就是房企没有履行合同的约定,属于违约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既然是房企没有按照房子效果图交付房子,属于房企违约在先,那么他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买房之前的各种了解,各种介绍,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资料,以应付后面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对于买房看到的效果图和实际交付的房子不一样的事情,大家有何看法? ![]() |